2021年3月至4月期間,周某某通過在短視頻平臺直播的方式認識了留守兒童彭某某,后將其加為好友并通過聊天獲取彭某某的生辰八字。周某某稱彭某某八字與家人不和,自己可以通過“畫符”為其消災,將其接到自己家中,對被害人彭某某實施猥褻后,三次與其發生性關系,致使其懷孕引產。
2021年4月,周某某同樣采取上述方式認識留守兒童許某某,獲取其生辰八字后,又稱自己可以通過“畫符”為其消災。當月13日,將許某某接到自己家中,對被害人許某某實施猥褻。
案發后,司法機關認為周某某通過網絡虛擬世界,利用編造的“道士”身份,以“算命”“施法消災”等手段哄騙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女學生,繼而實施奸淫、猥褻行為,給被害人心理上造成了難以抹去的陰影。
被侵害的兩名幼女均系農村留守兒童,更易受到犯罪侵害,周某某針對她們實施犯罪,后果更加嚴重。根據《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》,周某某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多次實施強奸、猥褻犯罪,并導致其中一名幼女懷孕引產,應依法從重處罰。
經審理,潼南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強奸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,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。
經辦法官庭后表示,針對此類問題,家長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對未成年人,尤其是留守兒童的保護,要強化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,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,防止落入圈套,身體受到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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