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病故擺2桌酒席被罰五千?喪事從簡不能脫離實際
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
據溫州當地媒體報道,浙江溫州樂清一女子因父親病故,擺酒席兩桌被罰5000元。報道稱,陳女士的父親于7月12日下午3點多被送往殯儀館。原定7月14日早上六點半鐘去殯儀館領骨灰,村干部卻通知陳女士,骨灰需要被扣押3個小時,九點半以后才能夠領取。陳女士表示,當她去領取押金時,被告知罰款五千元。(據7月22日頂端新聞報道)
女子訴稱擺酒兩桌被罰款(視頻截圖)
對于此事,當地街道辦和殯儀館回應稱:遺體送往殯儀館后不能擺席,如果未送殯儀館,可以擺不超過五桌宴席。對于此項規定,無法律依據,系上級部門規定。
7月22日,樂清市民政局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表示:“此事正在處理中。”“5000元不是罰款,是喪事簡辦的保證金,不是屬于政策,(而是)屬于村規民約,是村民自治的一部分。”
街道辦工作人員的回應(視頻截圖)
公開的報道顯示,2017年1月以來,樂清市針對長期以來喪事大操大辦、相互攀比、社會資源浪費的“千年陋習”,率先推行殯葬綜合改革。一是大力推行公墓安葬改革,有效遏制了亂埋亂葬現象,也帶動了“青山白化”治理。二是開展喪葬禮俗整治,提升殯葬服務,辦喪殯期從6天減至3天以內;辦喪費用從平均40萬元,減至3萬元左右,費用減少92.5%,每年可節約社會資本約20億元;辦喪手續從原來的“至少跑五地”變為“零次跑”。
報道稱,各類喪葬陋習一掃而去,群眾辦喪觀念明顯轉變,社會風氣明顯凈化好轉,厚養薄葬的新民風漸入樂清百姓家。
整治喪事大操大辦的相互攀比之風,這個沒有錯。據報道,樂清的喪葬陋習一度十分嚴重,辦喪費用動輒幾十萬元,個別甚至高達上百萬元,造成了大量社會資源的無效浪費,社會上流傳著“浙江攀比看溫州,溫州浪費看樂清”的說法,有百姓埋怨“死不起”。當地推動殯葬綜合改革,從殯改與葬改兩端推進,通過移風易俗,降低殯葬成本,切實減輕操辦喪事的負擔。這是有擔當的表現,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,值得肯定。
2017年,溫州樂清市政府下發《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喪葬禮俗整治工作的通告》,明確要求市民操辦喪事“喪事殯期原則不超過3天”“擺放的花圈、花籃、花匾總數不超過4個”,相關條款一度引發爭議。這個爭議倒不在于喪事從簡,而是如何從簡的問題。諸如“擺放的花圈、花籃、花匾總數不超過4個”“出殯鼓樂隊規模不超過13人”等硬性規定,被認為有“一刀切”之嫌。
相關通告內容截圖(圖源:浙江日報)
根據上述通告,喪事活動期間,平時用餐人數不超過5桌(每桌限10人),酒席總數不超過20桌(每桌限10人)。陳女士因父親病故,擺酒席兩桌,并沒有超過通告規定的標準,何以被罰5000元,確實會讓人感到納悶。
當地街道辦和殯儀館回應稱:遺體送往殯儀館后不能擺席,如果未送到殯儀館,可以擺不超過五桌的宴席。這個說法也難以令人信服。為何遺體送往殯儀館后就不能擺酒席?按照通告的規定,只要酒席總數不超過20桌即可,并沒有提到何時能擺,何時不能擺。
因父親病故,擺酒席兩桌要被罰款,這于情于理似乎都難以說通。有網友質疑,對大家庭而言,大大小小的家庭成員都夠兩桌的,擺酒席兩桌不能說是大操大辦。
移風易俗沒有錯,整治大操大辦也沒有錯,但也要尊重民俗。喪事從簡不是要變成“喪禮從無”,因為對逝者的追思是千百年的風俗,也是人之常情,規定不能違背人情義理,不能脫離實際。可以摒棄一些繁文縟節,可以摒棄攀比之風,但正常的追思活動不應受限制。因親人去世,擺酒席兩桌,要說是違規了,縱有理由也會顯得牽強。
雖然有關方面辯稱扣的5000元屬于押金,不是罰款。但這個押金的收取要有依據才行,也要有個退還機制,不能收得不明不白。哪怕是村規村約,也應該尊重逝者家屬與親人的感情,不能違背常理與常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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